为图便利抄近路 不应 轧坏井盖被查办 懊悔

为图便利抄近路 不应 轧坏井盖被查办 懊悔

时间:2024-01-16 13:00:39   来源:鲍卜体育登陆

5月24日上午,在白露大路与双冲桥交汇处邻近,一辆满载水泥的三轮车为图便利抄近路,将人行道上的一个井盖轧坏。柳北区城管法律局三中队及“五车”办接到

  5月24日上午,在白露大路与双冲桥交汇处邻近,一辆满载水泥的三轮车为图便利抄近路,将人行道上的一个井盖轧坏。柳北区城管法律局三中队及“五车”办接到柳州市才智城管渠道转来的市民投诉后,当即前往现场查办。

  法律人员看到,该三轮车车身现已严峻歪斜,左后轮有一半堕入管线井盖里,铺设的井盖已决裂。据了解,该井盖为路灯线缆专用井盖,归于路灯照明设备。法律人员将有关信息报至路灯办理部分。

  法律队员上前问询司机张某,为何需要将载重车辆往人行道上开上来?张某回答说,三轮车上装载了一吨水泥。由于下雨,赶时间送货,他从邻近小路开过来,看到人行道边有开口处,为争取时间便从人行道的开口处驾车下来,没想到一不小心左后轮“惹祸”,将管线井盖轧坏。张某对此非常懊悔,表明早知道就不抄近路了。

  据了解,《城市照明办理规则》第二十八条规则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城市照明设备,不得施行可能会影响城市照明设备正常运转的行为。违者,由相关法律部分责令期限改正,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;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;形成丢失的,依法赔偿丢失。

  现在,法律人员已依法将涉案三轮车暂扣,待进一步查询后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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